國際海運中危險品出口報關定艙注意事項
在國際海運定艙中,跟普柜不同的是,危險品的定艙一般需要貨代公司提前10個工作日開始向船公司申請艙位,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:
A,定艙委托書,包括準確的中英文品名、箱型、危險品級別(CLASS NO.)、聯合同危險品編號(UN NO.)、貨物包裝、重量、毛重、件數等。
B、MSDS(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
C、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(掃描件即可)
D、危險品包裝技術說明書(掃描件即可)
二、如果有中轉港,貨代需要跟船東確認中轉港是否有限制,等船公司確認可以接之后,客戶向我司提供貨物的申報相關資料正本:
1、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
2、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
根據以上單據,按照正確的數據、品名、箱型箱量向海事局進行貨物申報。
3、危險品申報需要在箱子從工廠返回危險品倉庫前做好,同時在集裝箱四周貼上危險品標識,并拍照取證,由場站或車隊負責將貨物送到青島明港危險品庫。
三、報關,報關單位向報關行提供箱單發票入貨通知等信息